局领导班子组成人员及其职责
一、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班子组成人员包括:局长(党组书记,下同)、副局长、纪检组长。 二、实行局长负责制。局长主持全面工作。 三、副局长、纪检组长按照各自的分工或受局长委托,协助局长工作。对于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事项,要及时向局长报告。对于涉及其他副局长工作内容的问题,要主动沟通、协商。 四、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党组会议;局长召集和主持局长办公会议和局务会议。工作中的重大问题,必须经党组会议、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。 五、局领导班子组成人员必须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,严格依法行使职权,坚持执政为民,进一步改进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,推进政务公开,提高行政效能;解放思想、实事求是、与时俱进、开拓创新;努力学习、勤奋工作、恪尽职守、廉洁奉公。
杨学鹏 市政府副秘书长、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、党组书记 高远航 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、党组成员 胡应乾 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、党组成员 李文鸿 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、机关党委书记、党组成员 张 挚 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纪检组组长、党组成员 顾良生 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巡视员 陆进一 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助理巡视员 宋哲雷 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巡视员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