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召开局务会的通知
定于2月5日(星期五)上午9:00,在管理局402会议室召开局务会,总结1月份工作,明确2月份重点工作。请局机关副处长以上干部和局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准时参加。 请各单位、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会前认真做好发言准备(直属单位发言时间不超过8分钟、处室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),并将发言材料于2月3日(星期三)中午12:00前交至局办公室408室。 南京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0年2月1日